台海徵信社 國際徵信公司/徵信服務項目:情殺問題/安全分手
常有朋友遇上感情問題感到十分苦惱及心情低落,沒心情上班甚至把自己關在家裡。其實,這都不是處理感情問題的好方法。
從報章上看到很多情侶遇到感情問題時,會以死相逼希望藉以讓對方回心轉意。這種處理感情問題的方法,實在是不大明智。要明白,感情出現問題不全是你或情人的錯,或許是緣份或者個性、習慣使然;而感情可以說是最不講道理,非理智的反應,所謂解決的方法只能盡量從客觀以理性來分析原因。
所以,無論結果如何?若你不懂得愛自己,怎麼能奢望別人來愛你呢?愛別人之前懂得愛惜自己的生命與身體,千萬不要因為感情發生問題而做出傷害自己生命的事。
愛情問題諮詢所提供專業感情諮詢、心理諮詢、感情挽回分析、分手處理、婚前調查,協助您搶救婚姻與愛情。
愛你愛到殺死你!
戀愛暴力與情殺新聞事件 調查公布記者會
現代婦女基金會於97年7月10日下午於現代婦女基金會大會議室舉辦『愛你愛到殺死你!-戀愛暴力與情殺新聞事件調查公布記者會』。記者會中由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賴芳玉董事公布近一年半以來戀愛暴力及情殺新聞案件的調查和分析結果,分享實務上的案例,提出建言。接著,中心診所身心科李光輝醫師針對連日來數起駭人聽聞的情殺事件,提醒社會大眾注意可能引起戀愛暴力、甚至情殺的危險情人特徵,更教導大家面臨情傷時,如何以正向健康的方式因應與自我照顧,以免傷己又傷人。最後,現代婦女基金會姚淑文執行長要告訴大家「分手四部曲」,提供民眾在處理親密關係、分手時應該注意的安全建議,以避免受害的危險。
戀愛暴力不可小覻!小心小命不保!愛與暴力不該劃上等號!
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賴芳玉律師公布新聞調查結果:從96年1月至97年6月底,與戀愛暴力相關不幸新聞就有264件,高達476人次受害,其中有36人因而喪命;換言之,每月平均就有14.7件戀愛暴力、分手暴力和情殺的新聞事件被報導,也就是說至少每2天就發生1起戀愛暴力與情殺案件,平均每月至少有3件的殺人未遂與殺人致死的致命案件發生。
調查顯示,扣除60件自殺案件後,其餘204件中,被害人有213位,總受害人數中女性就有186位,佔92.49%。除了當事人外,還有親友和情敵亦受害,合計有9名男性和7名女性受到波及。女性仍是戀愛暴力和情殺案的主要受害者,而且傷害波及的範圍不限於女性當事人,他們親友也同時受害;由此我們認為,性別權力仍是暴力事件重要的議題。
分析戀愛暴力或情殺發生原因,前三名分別為:
1.『對方提出分手』佔65.15%(172件)
2.『對方另結新歡』佔12.5%(33件)
3.『雙方口角爭執』佔6.44% (17件)
由此可見,在面臨感情變化或者關係結束的時候,可能是最容易引發暴力的危險時刻,因而發生嚴重的分手暴力和情殺。
賴芳玉律師強調,絕大多數都是傷亡情況嚴重,已經構成犯罪,甚至已經起訴與判決的社會案件,才有可能見報,像是『恐嚇威脅』(佔17.12%,81人次)、『傷害及殺人未遂』的方式加害(佔15.67%,76人次)、『妨害自由』(12.18%,58人次)、『強制性交』有(6.09%,29人次)、『公共危險』(2.31%,11人次)、其他罪嫌合計也有40人次,佔8.40%。最嚴重的『殺人致死』更有案件有34件,佔7.14%。但實際上仍有許多在戀愛關係中遭到虐待或暴力對待的事件尚未浮出檯面。戀愛暴力被害人的危險和恐懼,遠超過一般人認為情人間不過是吵嘴、口角或者拉扯而已,不但身體受到傷害,情感和精神狀態都承受巨大的壓力,甚至有危害公共危險的問題,更可能殃及無辜。
在此264件新聞中,『殺人未遂與殺人』的情殺新聞共有54件,被害人共有63人,發生的比例高達兩成(20.45%)。當中不幸遭到『殺人致死』的被害人有36位(佔57.14%),以遭刀械砍刺致死最多,有19位(30.16%),遭絞殺/勒斃者次之,有8位(12.70%)。
由此可見,戀愛暴力、分手暴力到情殺,最後演變成致命的悲劇收場,短短一年半的時間,就至少有三十六條人命喪生,這已經不是什麼情關難過的風花雪月,而是怵目驚心、血淋淋的兇殺案件!我們絕不能再忽視情殺的嚴重性,除了應該積極關注戀愛暴力和分手暴力的問題,有效因應並預防更多的悲劇外,更必須教育社會大眾的戀愛EQ,了解愛得深跟暴力不該畫上等號,希望大家都能開心的談情說愛,擁有健康彼此成長的親密關係!
賴律師結合自身實務辦案的經驗表示,分手暴力演變到情殺,常見到三種情況,一種是認知的問題,認為「只要談戀愛,他就是我的!」,在戀愛過程和分手的時都會強烈地使用控制的行為,有些就會去攻擊提出分手的伴侶。第二種是反社會性人格,就像前幾天的情殺分屍案,加害人過去就有超過三十起的暴力犯罪前科,表示他已經長期違反社會規範,這種人對於自己的暴力沒有羞恥感或者罪惡感。第三種可能是疑似精神疾病等,例如一些迫害妄想等。
賴律師呼籲,戀愛可以甜蜜,但是關係的處理一定要理性,一定要懂得保護自己的安全。許多被害人的創傷真的很嚴重,也看到很多寶貴生命的失去,這是非常殘酷的問題。賴律師從個人實務經驗表示,我們常聽到的「殉情」案件,有很多是為了掩蓋殺人犯罪的事實以求法律上責任的減輕。似乎很多人都學會以此來脫罪。賴芳玉律師建議被害人不要避諱尋求法律途徑,更不需要害怕在感情中談論法律的議題,法律可以幫助許多危機事件的處理,畢竟遇上了危險情人,要靠被害人自己的力量和平分手很不容易的。
賴律師也提出幾項法律救濟的重要概念,提供社會大眾參考:
1. 社會經常會用「癡情種」來看待一些分手之後還不斷追求的人,忽略他們這些行為對於被害人造成的騷擾和傷害,這種「過份的、過度的追求」其實就是法律上規範的性騷擾案件,可以向加害人的公司或者警察局申訴。如果加害人是同居人或者曾經同居的情況,可以透過家庭暴力防治法的保護令,聲請其遠離或者禁止加害人騷擾等,也可以如李醫師剛剛提到的,聲請加害人處遇計畫。
2. 有些情況還可能涉及刑事案件,例如不肯分手、把人關在房間談判分手三天三夜等行為,我們發現很多青少年會有這樣的舉動,其實他們不知道這就是妨害自由,是一種刑事案件,甚至被害人也渾然不覺,以為這是對方遭遇分手的痛苦反應。
拒絕危險情人,正向面對情傷,談情說愛大自在!
中心診所身心科李光輝醫師表示,精神醫學上並不認為有哪些精神疾病的種類會容易造成情殺的行為,但這些做出傷害暴力行為的人,在施暴時的精神壓力肯定是異常而高壓的。李醫師認為,情侶都應該要學習安全的分手,同時也要學著去瞭解對方的危險特質,並提出有幾點重要的「高危機」指標,作為辨識衝動控制困難導致傷害的參考:
1. 瞭解對方之前是否有任何使用暴力的紀錄,包含暴力犯罪的前科,或者暴力傷人的行為,我們可以透過詢問身邊親友、打聽前女友怎麼分手的,觀察對方挫折因應的態度,還有人際互動的方式,例如車品、牌品等,以瞭解對方是否有使用暴力的紀錄或者習慣。
2. 瞭解與對方是否有酒精、藥物或任何物質濫用的問題,這些問題會比較容易引發暴力行為。
3. 如果要跟對方談分手,盡量選擇平穩的時機,如果對方在兩週之內遭遇重大的社會事件而有較大的情緒波動,例如失業等,此時是不宜提出分手的。同時建議不要單獨地與對方談分手,最好有人陪同。
4. 另外目前也有科學儀器可以協助瞭解,簡稱為HRV壓力檢測儀器,我們可以透過心律的檢測來瞭解對方目前的壓力狀況。目前法律上也有保護令,設計有「處遇計畫」可以聲請,可以讓加害人接受強制治療。
李醫師也提供美國的統計數字:在美國,一個遭受親密關係暴力的受害者,平均受暴17次以上才會開始提出分手;一個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平均超過七個月以上,才會有離開的念頭;但是大家都知道這樣的情況對於被害人法律上的權益是不利的,鼓勵被害人盡快地求助。
李醫師以多年實務經驗提出建議,戀愛要像「貼狗皮膏藥」一樣,開始貼的時候涼快又舒服,等你要撕下來的時候,必須「慢慢撕」才不會痛,情人們必須好好處理分手,來避免更多的傷害。雖然很難在交往的初期就能分辨對方的危險性,但是分手的處理、安全的確保都是可以學習的。